荀子名况,字卿,战国时期赵国人,是春秋时期晋卿荀林父的后裔。汉时避汉宣帝刘询讳,称孙卿。曾游学于齐,到齐襄公时(前283--265年),曾在稷下(山东临淄西北)讲学,并“三为祭酒”。期间曾到燕国游历,到秦国考察。晚年去楚,由春申君推荐担任兰陵令(今山东苍梧县西南兰陵镇)。春申君死后而荀子废官,因家兰陵,聚众讲学,著书立说,终老于此。荀子文章很多,传世名作为《荀子》,共三十二篇,涉及到哲学、逻辑、政治、道德许多方面内容,是战国时期诸子百家争鸣中著名之一家。
荀子是战国后期著名的思想家。他对之前的诸子各家都有批评,而独尊崇孔子儒教,认为儒教是最好的治国理念,以孔子继承人自居。他从认识论的立场上,批判性的总结吸收了诸子百家的理论主张,形成了富有特色新观念:“明于天人之分”的自然观,“化性为伪”的道德观,“礼仪之治”的社会历史观。并在此基础上,对先秦哲学进行了总结,建立了自己的思想体系。之后广收学生教学,《史记》载,韩非、李斯“乃从荀卿学帝王之术”。
荀子认为,天、天道是自然的客观存在。“列星随旋,日月递炤,四时代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不见其事而见其功,夫是之谓神;皆知其所以成,莫知其无形,夫是之谓天。”天为自然,没有理性、意志、善恶好恶之心。天是自然天,而不是人格神。他把阴阳风雨等潜移默化的机能叫做神,把由此机能所组成的自然界叫做天。宇宙的生成不是神造,而是万物自身运动的结果,这是他的自然观。荀子还认为,天不是神秘莫测、变幻不定,而是有自己不变的规律。“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这是其“天道有常”的认识。荀子认为,自然界和人类各有自己的规律和职分,天道不能干预人道。“天能生物,不能辨物,地能载人,不能治人”“天有其时,地有其才,人有其治”这是荀子的“天人相分”的思想。他认为,迷信天的权威,等待天的恩赐,不如利用自然规律以为人服务,主张“治天命”“裁万物”、“骋能而化之”。明确宣传认识天道就是为了能够支配天道而宰制自然世界。这是荀子人定胜天的思想,是明于天人之分自然观,接近于现代的唯物主义自然观。
荀子提出“性恶论”,这是针对孟子性善论而提出的,是与他“化性为伪”道德观相连贯的基本点。他认为人性“生而有好利焉”、“生而有疾恶焉”提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的命题。这里的“伪”是人为之意,“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尧舜之与桀跖,其性一也,君子之与小人,其性一也”,都是天生性恶,后天的环境对人性的改造则起决定性的作用,转化人的“恶”性,则“涂之人可以为禹”。至于性善性恶,对儒家并没有决定性的意义,其价值在于人性论奠基可以为现实社会的礼乐教化提供内在人性的根据。这就是荀子的“化性为伪”的道德教化论。
荀子的社会政治思想是“隆礼重法”。在国家治理上,他提出隆兴礼仪教化,以调节人的利欲,使物质增长和欲望增长之间保持平衡,这是社会治理的基础。重法,是为了确保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礼的遵循不免要诉诸于一种强制性。由此,礼转为法。二者相辅相成。荀子常有“礼法之枢要”“礼法之大分”的提法,而以礼法并称。所以荀子称“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就是说礼法并举,王霸统一,二者相互作用。礼高于法,礼为法之大本。法是礼的保障,礼法兼施,王霸统一。这一思想开创了儒法合流、礼法杂用的先河。
荀子在历史观上提出“厚今薄古”的“法后王”说。他认为先王时代久远事迹简略,不如近世可靠,即使法先王,也必须通过法后王的途径才能实现。他又提倡继承先王之道,只是意在为统治阶级寻求理想的人格榜样。在认识论上,荀子提出“行贵于知”的观点,强调必待的感觉器官“天官”普遍接触事物,才能做到“征知”“解蔽”,正确发挥“天君”(亦即心)的作用。
荀子是战国后期著名的思想家,是儒家八派的首领之一。他在儒家学派分化中,代表了革新势力,在儒家学术的基础上,批判性的吸收了多家学派的进步思想,尤其是批判了孟子的唯心守旧成分,吸收了法家的进步思想,集成先秦时期唯物主义的系统观念,对战国末期乃至汉代形成重大影响,并培养出一批有为弟子,如韩非、李斯等,都是当世著名法家代表人物。由此可见荀子既是儒家八派之一,更是法家学派的奠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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