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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穆公:马被偷了还赐酒给盗马贼,是仁义道德还是笼络人心?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0-31 12:30:01    


公元前770年到公元前476年,是中国历史上的春秋时期,鼎盛一时的西周已经灭亡,作为一种发达的文化和政治制度,曾经在西周占据统治地位的“礼”和“乐”也正逐步走向衰亡。只是,文化的惯性力量尚未彻底消失,礼仪道德上的似是而非,在此时就显得尤为突出

孟子曾有一句话评价春秋的历史,叫做“春秋无义战”,意思是说,春秋时期,诸侯国之间的战争,统统可以归入狗咬狗一嘴毛的行列,没有谁称得上是正义的,或者说,没有哪一场战争是称得上符合道德礼仪的。

如此看来,对于春秋的历史,我们尤须作出一番审慎的鉴别,防止掉入“一厢情愿”的泥潭。

西周分封图

先来看个故事。

春秋时期,某国国君的一匹好马突然不见了。那时候的马是非常重要的生产生活和战争工具,国君的好马就相当于现在的一台顶级豪车了。国君的马丢了,这是件大事,大家都很着急,赶紧派出公差前去寻找,找来找去,终于发现是附近的一群农民把这匹马给捉去了,把马捉去了不打紧,他们竟然把它杀掉吃了,怎么打比方呢,就好像把一台顶级豪车拆成废铁卖给了废品收购站,卖来的钱买了几包劣质香烟,并且香烟还都被抽光了。

来晚了。什么都没有了。

公差气极,把盗马贼们都抓了起来,准备全部处死。

偷了国君的马,还杀掉吃了,没什么好说的,准备上路吧。

谁料,国君知道后,竟然赶紧叫停,说:“君子不能因为畜牲而杀人。”立即免去了盗马贼们的死罪。

这番死里逃生,刺不刺激?

还没完。

国君又说了:“我听说,光吃马肉不喝酒的话,会伤身体,来,赐酒。”居然给这群盗马贼每人都赐了酒,怕他们光吃马肉不喝酒伤着了身体。

不生气,不杀人,偷马杀掉吃了没关系,别伤着身体,赶紧把酒喝了。

这操作,谁受得了?

像不像一个住在隔壁的白胡子老爷爷,笑意盈盈的,浑身闪耀着无比慈祥的光芒?

带着满心的感动,盗马贼们回家了。

穆公亡马

后来,国君跟晋国开战,被晋国军队包围了,正在危急关头,突然从外围冲进来三百多人,像疯了一样,死命杀退敌人,护着国君安全地撤离了,不光安全撤离,顺带还把晋国的国君晋惠公一并也给俘虏了。

这三百多人,就是当初那群盗马贼。

敢欺我恩公,必死。

一个动人的故事,圆满画上了句号。

这个故事在《史记》《春秋》《国语》里都有记载,故事里的国君叫秦穆公,是秦国第九位国君、春秋五霸之一,由于过于经典,人们还专门给这个故事起了个名字,叫作“穆公亡马”,它与楚庄王的“楚王绝缨”故事并称感动春秋两大殿堂级往事。

这个故事如何评论?有文化的你,是不是已经准备了很多词?以人为本,宽容大度,重人轻物,人文情怀,人性光辉,敬畏生命…这些吗?一句话,就是“仁者爱人”的人本主义精神对不对?秦穆公是一个大仁大德的君主对不对?

事实果真如此吗?

恐怕并不尽然。

与其一厢情愿地YY,倒不如回到历史,去看一看彼时彼地的背景、人物和事件,再来作一番评论不迟。

秦国地理位置

我们先来看看秦国是个啥样儿的国家。

西周时期,秦人的祖先因为马养得不错,被周王封了个官,在西北弄了块地盘。当西周各诸侯国沐浴在礼乐文化的光辉之中,逐渐脱离野蛮、蜕变为一个又一个有道德讲规范敢担当的贵族的时候,秦人还在西北和犬戎没完没了地干仗,今天你杀了我祖父,明天我就杀你爹。

公元前771年西周的灭亡,给秦人送来了倒闭清仓大礼包,因为救驾有功,又保护周王顺利迁都洛阳,周王一高兴,赏了秦人一个诸侯国的名分,直到此时,秦人才算正式有了城市户口,可以以诸侯国的身份出场了。换句话说,整个西周275年,秦人一直就没进入过各诸侯国的核心交际圈

一直以来,秦国都在和犬戎打仗,犬牙交错,相互影响,秦人也染上了蛮族的很多习气,再加上地处偏远,导致秦国不断向着没文化的方向发展。整个春秋时期,由于没文化,秦国几乎都处于诸侯国鄙视链的底端,偏远、贫穷、落后、野蛮、粗俗、无礼,这些标签伴随着秦国,始终挥之不去

平王东迁

那时,秦国和中原诸侯国对话的日常是这样的:

“我打败了犬戎,厉害吧?”

“蛮夷。”

“我祖先参加了大禹治水工作,光荣吧?”

“蛮夷。”

“我把平王送到了洛阳,牛叉吧?”

“蛮夷。”

“我……”

“蛮夷。”

“………”

秦国的文化落后到什么地步呢,据《史记》记载,秦国开始用历史记事是在公元前753年,也就是说,周朝建立将近300年,西周都已经倒闭了,东周也新开张近20年了,秦国才开始记录自己的历史。在这个极重历史记录的周朝,秦国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葩。当时有一句很伤自尊的话,叫作“士子不入秦”,什么意思呢?就是有文化有本事的人都不屑于到秦国去。

试问,如此出生背景,如此教育经历,如此生存状态,秦国如何培养得出一个彬彬有礼、大仁大德的君主来?

秦穆公像

会不会秦穆公是天纵英豪、自学成才呢?

有道理。

毕竟,我们不能以出生论英雄,也不能唯学历论。

那么,我们再继续看看其他故事。

一个理想的国家,有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叫做“选贤与能”,就是把有徳有才的人选拔到国家机关里来当公务员为人民服务。而“选贤与能”的终极目标,就是“野无遗贤”,也就是民间所有的贤能之人,有一个算一个,都被国家发现并任用了。这是文明政治的一种理想状态。

秦穆公也有一个类似的故事。

有个老头儿叫百里奚,七十多岁了,水平很高,可是命运多舛,一直都没机会施展自己的才华,流落到楚国还被人给抓了,秦穆公听说百里奚是个人才,用五张羊皮把百里奚给赎了过来,百里奚到秦国后,又另外推荐了一个人才叫蹇叔,两人共同辅佐秦穆公,干了一番大事业,秦穆公识人用人的故事,也成为一桩美谈,被人们津津乐道不止。那么,如何评价秦穆公的识人用人呢?他的这个做法,是“选贤与能”吗?

不是。

百里奚像

选贤与能,讲的是一种“制度”,是一个国家理想的、运行顺畅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简单来说,就是可以复制的套路,就好像隋朝创办的科举制度一样,它是一种制度,通过它,可以常规性地选拔到国家需要的人才,而不是依靠人品大爆发碰运气掷骰子赌大小。

秦穆公创立了选贤与能的制度了吗?

没有。

秦穆公死后,再没什么百里奚蹇叔问世,秦国再次被人打成猪头,二百多年的时间里,被中原称为“野人”,不断承受着鄙视链底端人士的痛苦而无法救赎,实在挺不下去了就追忆一下秦穆公时期的辉煌,找一点虚无的存在感,秦穆公俨然成了秦国的天花板,很长时间都无人超越。所以,他们依靠的,是强悍的君主和难得的运气,是个人英雄主义,而不是制度

选拔百里奚和蹇叔,跟“选贤与能”不是一回事,秦穆公并没有构建起一个良好的政治制度,而只是好像打架时选到了趁手的家伙一样,机缘的成份更大一些。只是,他的过人之处在于,他能选到,而你不行。这一点是必须承认的。

蹇叔哭师

“穆公亡马”的故事,其实还有个尾巴。

秦穆公把晋惠公捉住之后,带回了秦国,当天就宣布准备杀晋惠公祭天。晋惠公可是一国之君,这样杀掉究竟合不合适,这是其一;其二,就算不是一国之君,好歹也是条人命,一个已经被俘虏的人,为什么非要杀掉呢?其三,秦穆公抓走晋惠公的时候,晋惠公的臣子们向秦穆公求情,而秦穆公曾信誓旦旦地承诺不会对晋惠公怎么样,如今出尔反尔,实在不是君子所为。

最后,经秦穆公的顶头上司周天子和秦穆公的夫人苦苦求情,秦穆公才被迫放了人,而晋惠公也因此付出了大片国土以及将自己的儿子送到秦国当人质的巨大代价。

说好的偷马吃了要赐酒呢?说好的仁义道德呢?

晋惠公像

除了耍耍赖皮搞搞权术,秦穆公还把人伦关系玩出了新高度。

晋公子到秦国当人质后,出于未来控制晋国的考虑,秦穆公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了晋公子。谁知道晋公子不驯服,在秦国呆了几年之后,悄悄跑回了晋国,并且做了晋国的新国君,把秦穆公的女儿抛弃了。

秦穆公为此很生气,一直琢磨着怎么修理他。

此时,晋公子的伯父重耳正在楚国流亡,秦穆公一想,干脆干掉晋公子,扶持重耳当国君好了。于是,秦穆公将重耳迎到了秦国。

为了表明自己对重耳的友谊是真挚无私的,秦穆公竟然提出将自己那个被晋公子抛弃的女儿嫁给重耳。

重耳一听,尴尬萦绕心头。

因为,晋公子管重耳叫伯父,这个女子算起来是自己的侄儿媳妇。尴不尴尬?

没关系,这重耳也真是个人才,不愧后来顺利成长为春秋五霸之一的晋文公,为了得到秦穆公的帮助当上晋国国君,重耳答应了。

于是,春秋历史上有趣的一幕出现了:伯父迎娶了自己的侄儿媳妇。

据统计,伯父娶侄儿媳妇,在周朝历史上,仅此一例。

晋文公像

这故事,该怎么评论呢?是不是干脆说成秦穆公雄才大略是个英雄所以不拘小节?

秦穆公做事,的确大手笔。

我们再来看看秦国人殉的大排场。

什么叫人殉呢,就是拿活人陪葬。这个习俗既野蛮又丑陋,在商朝时比较流行,以礼立国的周朝并没有承袭,周朝分封的一些诸侯国虽然偶尔还会使用,但是频次并不高,陪葬人数也很少,而以姬姓为主体的周族是没有这一习俗的,这在考古发掘中已经得到了证实。

秦国怎么跟呢?毫无疑问的,他们选择了承袭。从秦武公时期开始,人殉就在秦国死灰复燃了,秦武公死后殉葬人数就已多达66人。

不过,秦穆公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公元前621年,在位39年的秦穆公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司马迁这样写到:“穆公卒,葬雍。从死者百七十七人。”也就是说,秦穆公不光自己走了,还拉了177个活人跟他一起走。

秦穆公的这次人殉,影响非常坏,除了人数过多之外,在陪葬的人当中,竟然还有三个秦国的大臣。在秦人眼中,三人都是朝中良臣、国之栋梁,在国人中口碑极佳。眼看着他们被秦穆公殉葬,很多人情绪崩溃,有人把当时的情景记录在了《诗经》的《秦风·黄鸟》里,虽已过去了几千年,读之依然令人动容。

一个充满人文主义关怀给盗马贼赐酒,一个让177个活生生的人给自己陪葬,他们真的是同一个人吗?

人殉

司马迁对于秦穆公搞人殉相当鄙视,他在《史记》中写到:“秦穆公扩展疆土,增加属国,在东方征服了强大的晋国,在西方称霸了西戎,但是他没有成为诸侯的盟主,这也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他死了就置百姓于不顾,还拿他的良臣为自己殉葬。古代有德行的帝王死后尚且要遗留下好的道德和法度,而他没有做到这些,更何况还夺走百姓所同情的好人、良臣呢?由此可以断定秦国不可能再东进了。”

这是一个混乱时代,这是一个霸权时代,这是一个弱肉强食、尔虞我诈的时代。西周培育起来的道德,在春秋之时慢慢成为了权术的工具。

当道德演变为权术而多数人都趋之如骛时,正是一个社会长期堕落的开始

要求身处其中的秦穆公成为道德仁义的楷模,岂不是一厢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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