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渐离同志,籍贯燕国,弹得一手好琴、唱得一手好歌,在当时不仅是燕国乐坛大哥大,甚至名气都跑到了秦国,迷倒了秦国万千少男少女。作为一个浑身上下都充斥着幽默“细菌”的男人,嬴政同志对高渐离的音乐那不是一般的崇拜,一直都想把高渐离请到秦国来开演唱会。可是高渐离对嬴政一点都不感冒,反而和荆轲先生(就是后来刺杀嬴政未遂的那位)打得一片火热,经常是一起喝酒吃肉找姑娘,日子过的好不快活。
直到一天,燕国的太子姬丹同志找到了荆轲,对荆轲先生从上到下一顿猛夸,又是请吃饭、又是请按摩桑拿,搞得荆轲莫名其妙。荆轲一直纳闷这姬丹发的哪门子神经,为啥无缘无故对他这么好,直到那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姬丹把刺杀嬴政的计划和盘托出并请求荆轲去完成这个任务。毕竟是吃人嘴短、拿人手短,白吃白喝姬丹这么多天,再加上荆轲本身就对嬴政不感冒,于是答应了这个要求。
此一去无论成功失败,荆轲必死无疑,作为好基友的高渐离亲自到易水送别荆轲,还谱写了那首年度最佳名曲《风萧萧兮易水,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结局大家都知道,荆轲没成功,嬴政一怒之下灭了燕国,高渐离作为嬴政的偶像也被“请”到了咸阳成为了嬴政的私人音乐教师。在一次开宫廷派对的时候,高渐离掏出袖子里的武器,刺杀嬴政,结果可想而知,失败了。按照秦律高渐离要被处死,但是嬴政舍不得这天籁之音,就想了个变通的办法——用烟熏瞎了高渐离的眼睛,继续留用,演奏音乐,原以为高渐离应该会老实了吧,毕竟人都瞎了,还能折腾啥?
别急,人家高渐离抱着不杀嬴政誓不罢休的决心,开始苦练“功夫”,这到底是多大仇恨啊,不就是杀了你的基友吗,至于这样不依不饶吗。对高渐离来说,至于。瞎了眼的高渐离,开始练习自己的听力,在黑暗中判断嬴政的一举一动,经过多次心中的演练后,高渐离选择了一个好日子,在自己的琴里面灌满了铅,在嬴政面前若无其事的演奏。突然一声,嬴政的餐桌被高渐离“加重版的琴”砸得稀巴烂,可惜啦,高渐离又失手了,因为没有摸清嬴政的准确方位,没有击中目标。这一下,嬴政不客气了,把高渐离五马分尸,送他去见他的好基友荆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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