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大全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人物大全 >

楚庄王继位后为何三年不问朝政,非等着“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1-19 08:17:41    

我们都知道,“不鸣则已,一鸣惊人”这则成语来自于春秋五霸之一的楚庄王,那么为什么楚庄王明明有着一飞冲天的本事,却非要连演三年无道昏君,等到苏从舍身死谏时方才开始振作呢?

1.

春秋五霸之一的楚庄王真的是个神人,他名叫芈熊侣,是楚穆王的嫡长子。

由于楚穆王和其父楚成王两代君主都大有作为,楚庄王刚继位的时候,其实是毫无压力的。他只需要继承父亲和祖父的遗志,继续开疆拓土,让楚国保持兴旺强盛的态势就行了。

但是楚庄王偏偏反其道而行之,他即位后根本不理朝政,每天不是忙着听音乐、饮美酒,寻欢作乐,就是跑去深山中打猎,导致权臣们借机树党争权,贪官们中饱私囊,把父辈留下来的大好河山祸祸得混乱无序、民不聊生。

楚国当然也有一些有心报国的良臣,他们不甘心看着楚国两代君王毕生奋斗的成果就此灰飞烟灭,纷纷入宫劝谏楚庄王。楚庄王可好,不仅一个字也听不进去,还在王宫外树了个牌子,上书:敢入谏者死!

好家伙,这直接把大臣们的言路给堵死了。

但是也有胆肥的大臣,比如大名鼎鼎的伍子胥的祖父伍举。

伍举是楚庄王时期的武职右司马,负责军事兵员管理,他为人刚直,同时也不是那种只知硬碰硬的愣头青。为了劝谏楚庄王,伍举挖空心思想出了这样一个办法:猜谜语。

伍举出的谜面是:“在楚国的一座高山上,有一只大鸟。这只鸟羽毛华丽,美丽异常,可是三年来它不鸣叫也不飞走,大王您知道是什么原因吗?”

楚庄王想了想,回答说:“我认为这不是一只普通的鸟。它三年不鸣,是在积蓄力量;三年不飞,是想要看清前行的方向。这只鸟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不飞则已,一飞冲天。你回去吧,我懂你的意思。”

伍举闻言大喜,看来这楚庄王确实不是一个沉湎酒色的荒淫君主啊,他兴冲冲地回了家,等待着楚庄王洗心革面。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却让伍举和众人大跌眼镜。

2.

原来,楚庄王在发表了一番高谈阔论后,就好像忘了这回事儿一般,继续该干嘛干嘛去了。

一晃几个月过去,看着更加混乱的楚国朝堂,伍举只能从满怀期待转向迷惑不解,再到唉声叹气,无可奈何。

伍举的好友,同样担任楚国大夫的苏从看不下去了,他不顾伍举的劝阻,直接跑到王宫门口大声痛哭起来。楚庄王就问:“先生,您哭什么呀?”苏从咬牙切齿地说:“我为我自己就要死掉了而伤心,也为楚国即将灭亡而伤心!”

楚庄王勃然大怒,直接拔出长剑,对着苏从厉声呵斥:“谁给你这么大的胆子敢来诅咒本王,诅咒国家?”

苏从毫不畏惧地说:“这还用问吗?您继位三年多了,每天游玩打猎,不理朝政,现在楚国已经混乱到这个程度,又怎么可能不灭亡呢?”

楚庄王脸色铁青:“你真的不怕死?”

苏从凛然回答:“如果我的死能让您幡然醒悟,能让楚国转危为安,那我死多少次都无所谓!”

楚庄王听完这句话突然扔下长剑,扑到苏从身边,握着他的手说:“我等了这么久,终于等到了像您这样忠于国家,不畏牺牲的栋梁之材!”

随后,楚庄王下令驱散了乐工舞女们,和苏从认真地讨论起楚国的政务来。

接下来,楚庄王大刀阔斧,处理了一大批奸佞小人,将伍举、苏从等人提拔到核心位置,楚国的朝政终于有了拨云见日之像。

楚国朝政平稳后,楚庄王将目光转向国外,开始开疆拓土,挺进中原,最终夺得了霸主的地位,成为了“春秋五霸”之一。

3.

“不鸣则已一鸣惊人”这则典故,随着楚庄王的崛起而传播千年,不知鼓舞了多少怀才不遇的仁人志士。

但我想说的是,在长达三年半的时间里,楚庄王把自己扮演成一个荒淫君主的形象,借机让奸佞之臣放下戒心,本性毕露,最后再施展霹雳手段,将其一网打尽,这样的做法看似非常畅快过瘾,但其实并不值得提倡。

楚庄王继位时,楚国并不是已经一团乱麻,而是风调雨顺,处处彰显着强国气象的。将这样的大好局面推倒、砸碎,以朝政混乱无序,百姓流离失所为代价,让奸佞小人不再伪装,让他们暴露出庐山真面目,是不是有点儿太过于任性随意了?

假如在这段混乱不堪的时间段里,“演技”过分优秀的楚庄王被不明真相的有识之士暗中杀死,他还有没有机会翻盘?

假如敌国趁机兵临城下,楚庄王还有没有机会迅速整合起兵力保家卫国?

一个人把名声搞毁,将信誉搞坏,想要再重新建立起来,真的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楚庄王虽然最后成功了,但也是赢在侥幸,赢在豪赌。

因为,当你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着你。当你和罪恶扭打的时间太久了,无论你的初心多么美好,都很容易变成罪恶的一部分,跑不掉,挣不脱,剪不断,理还乱。

人生,是一个化繁为简的过程。拒绝一些无意义的表演,以快刀斩乱麻之势,抓住机会,及时行动,你会减少很多内耗,更早品尝到成功的滋味。

相关文章

网站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Copyright © 人物集 鲁ICP备2022021552号-3